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莞市未参保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作的时候如果已经发生了工伤意外此时最好是收集好证据然后申请工伤认定,而有社保的朋友在认定的过程中和没有社保的朋友都是有区别的,那么如果是在东莞市未参保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呢?下面和我们一起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一、东莞市未参保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如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职员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但相关赔偿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根据东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东莞未参保职员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需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2、病历本;3、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5、相关检查报告;6、评残委托书。
  二、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东莞市的规定,如果是员工没有参与社会保险那么此时东莞市未参保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参考一下以下资料,首先员工要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及病历本然后拿着诊断证明以及出院小结去劳动管理部门进行认定,这样就可以了。
  
  
  


·公职教师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公职教师辞职需要违约金吗?不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组织专项培训,或者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单位无权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行政部门解决。《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劳动合同管理规则;劳动纪律;劳动定员定额规则;劳动职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以及其他规则等几项内容。这些内容也包含很多细节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想要完整圆满的处理好员工劳动关系就不能忽视任何一项内容...


·公务员犯罪,工资如何发放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


·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
      求职者参加面试,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会通知其入职的时间及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有的企业要求新员工提供的资料比较多。一些外资企业会要求职工提供一份原单位的工资单,来判断之前职工的收入情况。那么,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


·河南省2018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河南省2018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级别分为10级,其中第一级最重,第十级最轻。 一级一般是面部毁容或者四肢功能完全丧失,二级三级一般是四肢功能基本丧失,生活需要依靠医疗器械,四级五级一般是皮肤严重损害或者关节活动受限,六级七级主要是针对头...


·加班工资的基数有最高限额吗?
      加班工资的基数有最高限额吗? 一、加班工资的基数有最高限额吗? 没有最高限额规定,对于加班费的基数确定按照下列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只要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按照工资来进行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是重要的信息传输工程,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工程。但是由于施工质量或者部门管理不善,经常会导致通信工程出现事故或者问题。怎样做好预防措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那么,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通信工程质量预防措...


·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还想继续为维持劳动关系,就需要申请劳动合同续签。那么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下面就由本网站我们为您整理详细的法律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的您。 一、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对于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是什么
      企业应当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对于职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具体情形,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原因包括两个:其一,该类职工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而被隔离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