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具体来说要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重点在于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的话,不妨尽早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帮助你更好地进行辩护,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软件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时间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法定保护时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既然都是侵犯著作权“罪”了,当然是刑事案件公诉。 一般程度的侵犯著作权行为,通常是民事责任,权利人进行民事诉讼,但有刑法规定专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严重情节,达到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程度,...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近年来,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很大挑战,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那么,通常情况下,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下面,我们将结合法律知识,在下文中回答这两个问题。 一、网络版权侵权原因 网...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程序员开发设计软件,在网络社会,一个好的软件可以产生比较大的经济效益。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开发者要及时办理登记,确定产权归属。通过登记,可以更好的保护软件的使用。那么,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


·专利侵权责任规则原则是什么?
      专利侵权责任规则原则是什么?专利侵权责任规则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如果适用停止行为之请求权,是不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的,但是可能与责任的范围有关系,主要是与赔偿损害的法律救济有关。损害就其本质而言,是侵害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这一后果对于受害人具有利益的属性。损...


·申请注册网站商标多少钱?
      随着自主创业的不断兴起,和公民自我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商标注册成了很多人密切关注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创办的网站自然也涉及到注册商标的问题。很多人关心注册网站商标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做出解答。注册商标包括了注册费和查询费,注册商标,一个大类的商标,每个大类可以选1...


·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一、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根据专利申请是否公布和授权,该许可使用合同的性质有所不同。 具体是,在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


·证明商标过失侵权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证明商标过失侵权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不一定侵犯专利权。如果...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 1、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


·已经失效的专利还能申请吗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不具有新颖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