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1、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2、60—75岁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3、75岁以上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十、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出,加在伤残赔偿金里面)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如果你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要明白肇事者应该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不过,赔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律师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
      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驾照和私家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受有损害一方如果不能及时追回赔偿款,那么起诉是他能做出的选择。一份完善的交通事故起诉书这个时候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呢?下面的我们将列举一下。 一、原告 1、原告...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二)交通肇...


·交通事故顶包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自首顶包人涉嫌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找人顶罪,属于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理。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


·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什么意思?提交的逮捕请求检察院已经批捕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可以证明对方犯罪的证据,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许可证和被扣留物品。2...


·员工试用期要交社会保险吗
      员工试用期要交社会保险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费用之后再由工伤部门支付其它的费用,一般是不会进行重复给予。(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


·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一、火车票退票费多久到账 1、如果订单显示已经退票,那就是已经退票了,没有收到任何其他的比如邮件或者银行卡没到账之类的,请耐心等待一到两个工作日。 2、如果不能确信自己到底有没有退票成功,那就打12306客服电话,到时候需要报上网络订票注册人的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如房屋租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很多人对缴纳印花税是不知道的,也不知道如何缴纳印花税。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