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缓刑的具体期限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一般法官在判处缓刑的时候会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缓刑考验期的宣告。而在缓刑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能够遵守相应的规定。那这个缓刑的具体期限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两年。
  二、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应遵守的行为规则。 新刑法第75条规定了缓刑犯在考验期间的行为规则与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样不仅使缓刑犯的行为受到应有的约束,促其悔过自新,又使对缓刑考察工作的评价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一规定无疑是我国缓刑制度走向完善化、成熟化的表现。行文至此,我们也知道确定缓刑的具体期限需要考虑到所判主刑的类型和具体的刑期才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同时,即使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了,但此时羁押的时间也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对轻伤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也有案底,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


·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


·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乱纪的活动,在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非法集资对我国的金融和市场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都有严重的危害。生活当中,和多人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性质并不清楚,为了方便您对于非法集资的详细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的资料。 一、从事非...


·污染环境罪只能出于过失吗?
      污染环境罪只能出于过失吗?污染环境罪一般只能出于过失,因为一般来说污染环境罪属于过失类犯罪,如果故意污染的话,可能会定其他罪,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就如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性犯罪一样,如果故意开车交通肇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罪是故意还是...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我们国家规定了,如果被判刑了是有一段时间属于缓刑期的。对于缓刑期就是考验我们对以前的罪过有没有忏悔有没有改过自新。我们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义务性规定。缓刑期间犯错对于缓刑期间的人都是很大的过错,但是我们如果在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理呢? 一、无证驾驶属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


·犯罪分子哪些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可以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


·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
      一、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是合理的,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


·刑事案件判决后的羁押场所是看守所吗
      刑事案件判决后的羁押场所是看守所吗?1、刑事案件后的羁押场所不是看守所,判决生效后,犯人即要从看守所转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之内移送。2、判决生效,犯人应服刑期不满一年时(在看守所羁押期抵刑期),留在看守所服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我国是严禁公民持枪的,武器装备是比枪支更为危险的,不论对于枪支弹药还是武器装备我国都是严格把控的,绝不允许私人持有,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造成的社会动荡是无法想象的。出卖武器装备是更严重的行为,那2017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一、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一)非法出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