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里面,除了有适用条件之外,同时法律中还规定的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罪犯要想被判缓刑,除了要满足适用条件外,同时还不能有任何一个限制条件。那到底缓刑的限制条件都包括了纳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可以说是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与免除刑事处分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限制缓刑适用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缓刑。这可说是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这主要是考虑到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适用缓刑不利于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们被处罚的轻重,都不能适用缓刑。当今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一般都将累犯规定为缓刑适用的排除情况。譬如法国刑法典第13230条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前5年内因普通法之重罪或轻罪判处徒刑或监禁刑的自然人、或者对于判处数额超过40万法郎罚金的法人,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主要就是规定在哪些情况下罪犯是不能被判缓刑的,其中明确规定了被认定为累犯的罪犯是不可被判缓刑。当然,对于缓刑人员来讲,在缓刑的考验期内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义务需要自己遵守和履行的,要是有违反就有可能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23年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犯罪是不一样的,其中法律要求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职务犯罪的主体则往往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对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那现在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职务侵占罪的犯...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有一个最低刑期,当然也有一个最高刑期,不然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了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为多少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因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怎么处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刑诉法立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防止我国的司法资源被滥用,在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说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您参与到了刑事案件当中,需要了解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如果达不到立案标准,就没有必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刑诉法立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立案...


·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
      刑事犯罪都是有一个追索期的,而这个追索期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的追诉时效。一般来说,要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此时就不能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期是不同的。那么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资金罪追索期多久挪用资...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般都是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
      生活中我们还是常常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棋牌室或者娱乐室,有些内部就暗藏赌博等不法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罪名大小如何?处以什么责罚?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还是只是个人罪名?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给您作一个说明和讲解。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是指公司、...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样的?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各类既遂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同,并有刑法做了具体规定,这正符合构成要件说的要求既犯罪...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是否适用缓刑?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是否适用缓刑? 醉驾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