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拘役和拘留都是刑法中强制剥夺自由的方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区分两者的区别对我们认识刑法、提高法律意识有重要作用。今天整理了关于拘役和拘留的区别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拘役和拘留概念
  
  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留:
  
  (1)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3)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拘役和拘留的区别相关资料,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的犯罪分子,以达到惩戒的效果。而拘留可谓是很严厉的强制措施了,希望根据以上的资料正确的区分拘留和拘役,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找专业律师咨询。
  
  


·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涉嫌犯罪的,往往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最后的量刑处罚问题,这就不得不说到我国刑罚的问题上面,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吗?常见的可能就是拘役、有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刑罚种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顺序排...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刑法规定首犯隐瞒罪会判刑吗
      刑法规定首犯隐瞒罪会判刑吗?首犯隐瞒罪会被判刑的,不过,刑法中没有隐瞒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处罚条款根据刑法第328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1、缓刑期满并不属于刑事处罚,因为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但是缓刑期满只是一种状态。被法院判决缓刑的,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2、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一些刑事案件犯罪过程复杂、调查取证困难、法律适用性不清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稍有疏忽或不够严谨,就会对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怎样的呢?...


·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在危险驾驶罪当中,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就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和飙车的情况,此时法律中规定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此罪。而最高院也对危险驾驶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请一起来看看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什么是重大盗劫包庇罪量刑?
      重大盗窃犯罪分子一旦触碰到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就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判罪,那么在犯罪分子在认罪的时候,法官就会根据犯罪人的判决进行处罚。然而盗窃就是盗取他人的财务都是属于刑事盗取,那么人重大盗劫包庇罪量刑的标准会是什么,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呢? 一、重大盗窃包庇罪量刑标准是...


·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
      一、缓刑者那些情况可以出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当一个家庭中的成员被遗弃时,遗弃者就已经犯了遗弃罪,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原因,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被遗弃者是可以依法进行诉讼的。一般来说,诉讼案件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那么,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吗?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遗弃罪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一)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