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东营市工伤鉴定十级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一般来说,工伤鉴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工伤鉴定机构都有自己专门的鉴定标准,在为劳动者进行鉴定的时候,会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鉴定,鉴定出来的等级就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依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东营市工伤鉴定十级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
  
  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二、东营市工伤鉴定十级依据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p="">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制定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当中,都有着严格的要求。鉴定单位就是参照以上的标准为劳动者进行鉴定的,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劳动者会得到自己应有的合理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赔偿的话,可以到我国法院进行起诉。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
      被单位辞退人员工龄如何计算的?员工被单位辞退,领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到员工离职时间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双方的责任、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和结款方式等内容,值得您注意的是一旦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发包方:承包方: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
      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都有哪些?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2023劳动法辞退员工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一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


·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社会中,购买社保已经成为选择工作的一大硬性指标,这是对人身权的一大保障,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因公受伤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社保解决就医问题,但你是否知道正确的社保工伤赔偿流程?下面将详细为你介绍工伤理赔流程,为你排忧解难。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