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考验期满累犯怎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为了减少犯罪现象,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多种刑事法律规范。在受害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其他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侵害时,是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得到救济请求的,死啊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案情判决,有时会判处缓刑,若缓刑考验期满累犯会被怎么处罚呢?
  
  一、缓刑考验期满累犯怎么处罚?
  1、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一方面,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他犯罪人进行从重处罚。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虽然我国刑法并未明文规定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构成累犯者从重处罚,但基于刑法设置累犯制度的宗旨和累犯制度的基本精神,这应是对于累犯采用从重处罚原则,以解决其刑事责任所须遵循的基本立法精神。另一方面,对于累犯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具体应判处的刑罚,应切忌毫无事实根据地对累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的作法。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别审判人员习惯于对累犯不问情况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似乎对“从重处罚”的理解就是一律判“满贯刑”,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妥当的。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可以”是选择性规范,即适用者可以选择从重,也可以不选择从重。“应当”从重则是命令性规范,法官没有灵活选择的余地。即凡是符合累犯条件而构成累犯的,审判人员就必须对犯罪人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否则就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3、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的;另外,对累犯不得假释,这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因为缓刑和假释的适用,都要求以犯罪人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而累犯则属于屡教不改,具有较大人身危险性的人。对累犯适用缓刑和假释,不利于对累犯的教育、改造,起不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更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
  二、缓刑考验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那么也就是没有执行过刑罚,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构成累犯的要素三。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0月2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电话答复》提到:缓刑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过原判的有期徒刑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可不作累犯对待。由此可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问题的倾向性意见,但值得注意的是,该答复自2013年1月18日起不再适用。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缓刑期满,再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不属于累犯,故而也就不存在缓刑考验期满累犯会怎么处罚的问题。从刑事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知道,累犯的处罚力度是比较大的,一般不会适用缓刑或者是减刑的规定。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
      组织传销罪30人数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根据法律规定,组织传销罪30人不需要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 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 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


·在我国如何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在我国如何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检法机关在处理诈骗罪的时候,不管诈骗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怎样的平台实施的,通通按照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诈骗罪进行量刑。也就是说网络诈骗不是一个罪名,只不过实施诈骗是通过网络这种新兴平台进行的。对于网络诈骗罪量刑我国是怎么规定的这一法律知识,这也是...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哪个?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哪个?根据刑事法律规定缓刑监督机关是社区,被判处执行缓刑的需要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社区监管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刑法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工作对于防止动植物传染病,促进对外经济贸...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一、山东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 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上述数额适用于2013年11月18日《解释》施行后...


·集资诈骗罪最新判决处罚规定是什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更多的人选择将闲置的资金用来投资。而资本市场本身充满了风险,除了各种不确定性,还有各种类型的骗术,最为典型的就是集资诈骗。集资诈骗在我国属于《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那么,集资诈骗罪最新判决处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的...


·犯罪未遂不是犯罪行为吗?
      犯罪未遂不是犯罪行为吗?未遂犯相比于既遂犯,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实际实施完成犯罪行为,但此时毕竟还是着手开始犯罪了,因此构成未遂犯的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至于具体该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则需要看构成的罪名是什么,然后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处罚原则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新环境法构成犯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出现,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法力度。 二、...


·我国有非法集资死刑刑法吗?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法律条例也在不断修改更正,与时俱进,以便更好地适应我国国情、时代变化及经发展。在过去我国非法集资一定数目会判处死刑,而现在则做了更改。而现在很多人还不知道怎么才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会不会判死刑,我国有没有非法集资死刑刑法,下面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