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在很多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会选择以物抵债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为了避免权益再次受到侵害,一份合法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是非常关键的。今天整理了关于以物抵债协议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甲方:
  
  信用社(债权人)
  
  乙方:
  
  (债务人)
  
  丙方:
  
  (担保人)(明确是一般担保人或连带担保人,若不特别指明的,视作连带担保人)
  
  经甲、乙双方核对后确认,截止XX年X月X日,乙方共欠甲方贷款本金XX万元,利息XX万元。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鉴于乙方无法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乙方/丙方自愿将其名下或有权处分的
  
  等财产,用于抵偿乙方所拖欠甲方的借款债务(抵债财产详见抵债物清单)。
  
  第二条 根据评估价值,考虑到市场因素和变现费用,同意上述抵债物折价人民币 xx 元,用于抵偿甲方贷款本金XX万元,利息XX元。
  
  第三条 甲方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即取得抵债物的处分权,随即停止计算乙方所拖欠甲方的相应的贷款利息。乙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甲方,并在XX年X月X日前办妥有关抵债物登记及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能办妥,则甲方有权从停息日起恢复计收相应贷款利息。
  
  第四条 因抵债物过户或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乙方/丙方应当及时支付。甲方垫付的,有权向乙方/丙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
  
  第五条 乙方/丙方对提供的抵债物必须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在将抵债物交付甲方之前,向甲方充分说明抵债物的质量、性能状况及缺陷,交清有关技术手册、合格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乙方/丙方必须保证抵债物来源合法、手续齐全,交清相关规费。如由于乙方隐瞒抵债物情况,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甲方合法权益受损的,乙方/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与此同时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六条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抵债物,在甲方正式取得上述抵债资产的使用权之前,该抵债物出现产权纠纷:如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受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抵债资产不能顺利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由,双方应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 X份,签定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偿物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以物抵债协议的资料。因为现在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纠纷已经较为普遍,也有通过该种方式来转移责任财产等,所以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再次出现纠纷。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一、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一、有借条债权人死亡谁做原告? 债权人死亡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做原告,因为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一、委托贷款的概念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二、委托贷款的...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


·借钱属于非法集资吗
      借钱属于非法集资吗其实对非法集资的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您只要能够在生活当中稍稍加以注意,一般都不会被犯罪分子得逞的。可能有些人对于非法集资所造成的影响,在新闻当中有见过,并且也确实被这种违法犯罪分子诈骗过,因此对于非法集资有一点草木皆兵。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生活中借钱属于非法集资...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不一定。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审查其资质,对于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是不能放贷的。但实践中有的工作人员却违法进行了放贷,此时就容易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钱呢?这关系到最后的量刑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违法...


·签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
      签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一、违约金怎么定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


·欠别人钱没写借条对方可以起诉吗?
      即使没有借条,只要存有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等能够证明对方行使了借款行为的凭证,都可以起诉。 ?当事人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