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改造棚户区可同时改造脏乱差的住房和周边环境,为保证征地补偿等程序合法,房屋征收和补偿一般根据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北京东城望坛棚改安置房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部分相关资料,具体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有安置房、征地补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北京东城区望坛棚改安置房落户大兴
  
  
  作为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最大规模的征收项目,东城区望坛棚改安置房项目与房源对接的大兴区首创美澜湾项目正式签约。
  
  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的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最大规模的征收项目,涉及户籍人口2万多人,由北京城建集团负责实施棚改。首创美澜湾项目位于大兴团河区域,该项目是本市首批纳入全装修成品交付的定向安置房项目。这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3214套对接房源将正式对接东城区望坛项目。
  
  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区域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0.8万余平米,总产籍户5700余户,户籍人口数2万多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这里成为部分轻工业和服务业国企工人的居住地,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排子房”和简易楼。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社区内房屋老化、私搭乱建现象突出,居住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生活环境随之恶化。
  
  二、相关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
  
  27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 法〔2011〕18 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 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 号)、《关于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5〕336 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 号) 等相关文件。
  
  三、住宅房屋补偿方式及标准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 号) 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搬迁费:40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2)空调移机费:400 元/台;
  
  (3)热水器移机费:400 元/台;
  
  (4)有线电视安装费:350 元/端;
  
  (5)数据终端安装费:300 元/端;
  
  (6)固定电话移机费:235 元/部;
  
  (7)煤改电专用电暖器:400 元/台;
  
  (8)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区房屋征收办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月租金标准确定。
  
  本项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50 元/月计算,如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经评估确定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与上述价格不同,则按照“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处理。临时安置费按月计算,不足 4000 元/月的,补足到4000元/月。
  
  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以现房进行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 4 个月;以期房进行安置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 4 个月。
  
  本项中临时安置的补偿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另行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符合以下标准,可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 建筑;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 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2)补偿标准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营业面积的,按照证载的营业面积给予每平方米 800-3000 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未载明营业面积的,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补偿, 实际经营面积认定标准不得超过正式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对按照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有异议的,可在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或签约期限内申请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 号)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3)用未登记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未登记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 2 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直接计入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并向被征收人发放。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参照《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
  
  〔2011〕18 号)规定的标准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办提供改建地段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根据评估结果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同时,被征收人可按照本条第一款(一)货币补偿中第 2 项
  
  和第 3 项的规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棚户房等不规范、不美观的建筑改造有助于美化居住环境。原棚户住民的补偿措施参考条例内容,有两种补偿方式可选。货币补偿包括搬迁、安装、移机和安置费等补偿,能够获得产权补偿的居民先进行房屋的价值评估再调换。具体信息可查询政府网站。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 新房购买后我们需要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相关的购房协议,同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权拥有的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会帮忙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的话很多人就会陷入疑惑。那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的话我们个人可以办理不,土...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 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


·拆迁和征地有什么不同?如何区分拆迁的征地?
      拆迁和征地有什么不同?如何区分拆迁的征地?一、征收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2款:“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45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


·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一、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夫妻并证是可以的,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涉及到夫妻一方财产协商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则合法的。但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办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依据有哪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建楼,卖楼等等。如果房地产开放商建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盖楼需要时间,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五年就是用在了盖楼上。...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只限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二、农村宅基地转让条件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沭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沭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当今社会,征收土地似乎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谈话内容中征收土地这个话题经常被谈到。征收土地国家会给于被征收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这也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那么,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以沭阳县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沭阳...


·私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否合法
       一、私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否合法? 1、不合法,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比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我国在进行城市建设与规划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这两种土地分别分布在城市与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农村的土地补偿项目稍多。由于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异,得到的补偿款也可能存在不同。接下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