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因为其独特的重要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因此国家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用来规范施工过程以及工程质量,当最终施工完成后需要按规进行验收,验收合规方能正式使用,因此需要了解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可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三、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可分为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如表31-58所列。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表31-58
  
  四、检验批的划分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的实际需要。检验批的划分原则是:
  
  1、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部分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2、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3、屋面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中的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4、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5、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五、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根据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个部分的简要介绍,我们了解了其定义以及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等分为单位工程的划分、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以及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的划分,最终还是要结合具体工程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完结情况来进行划分。
  
  


·工程三级资质建筑工程公司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二、企业机构代码 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四、公司章程 复印件。五、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六、验资报告 复印件。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试用期都是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其实并没有强制要求单位需要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换言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不用约定试用期的。而在试用期期间内,《劳动合同法》中也是作出了规定。那到底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


·2023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3最新: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新则 2023-02-04 20:20 发表于北京 “ 2023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 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呢?
      您都知道在上班的途中若是发生工伤做伤残鉴定是很简单的,只要有劳动关系,但是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 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呢?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又有哪几种呢?对于上下班时间的界点肯定有很多人也有疑问,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上下班的时间界点 上下班时...


·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岗吗
      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岗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市场经济下企业倒闭是不幸的,同样不幸的是员工的薪资保障。破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薪资发放不及时,劳动者缺乏保障等问题。尤其是当比较大的企业破产导致的大量员工失业,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么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作出解答。 一、企业倒...


·安徽省2023年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
      来自安徽省的网友说自己因为工作受伤之后去做了工伤鉴定,其起鉴定结果认定他属于十级工伤,在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金的时候,获得的赔偿金却少之又少。为此,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徽省2018年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呢? 一、安徽省十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 根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的区别?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是有区别的,在实际生活中要对工伤鉴定和认定进行严格区分来确定自己的利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员工病假证明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员工作为普通人肯定是会在工作压力下身体出现疾病而必须去医院进行治疗,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员工不得已要暂停单位的工作而影响了完成进度,此时受到损失的单位是可以适当地减掉员工的工资作为代价的。那么,员工病假证明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一、员工病假证明算工资的方法是什么? 1、病假工资...


·加班4小时怎么算工资?
      加班4小时怎么算工资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