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新下发了一份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在这份标准中详细的规定了各类工程质量评定会涉及到的内容。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更好更正确的评价各类建筑工程的质量,来达到提高江苏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下面就让我们带着您了解一下这份新下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吧。
  
  一、基本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 GB50300-2001的规定。
  
  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优质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按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应全数检查的项目和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应100%符合要求,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抽样检查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应有90%以上(含 90%)的检查点(处)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测点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并不得大于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
  
  3、分项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60%以上(含60%)达到检验批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均应符合验收规范和本标准的规定。
  
  2)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评为优质时,其子分部工程必须全部优质。
  
  3)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项工程优质标准的规定。
  
  4)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子分部优质标准的规定。
  
  5)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结果和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本标准中规定含有指定的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质标准。
  
  5、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优质标准
  
  1)责任主体的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所含分部工程均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装饰分部工程必须优质。
  
  4)必须被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5)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结果和抽样检测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7)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好”。
  
  8)综合评分>90分。
  
  9)所含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达到分部工程的优质标准。
  
  6、使用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材料及设备、构配件的工程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7、未按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需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或节能措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二、优质结构工程
  
  1、 一般规定
  
  1)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价。
  
  2)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包括对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
  
  3)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中原材料复验及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数量必须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GB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4)墙体材料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隔填充墙体禁止使用孔洞率低于350/的非承重空心砖。各类建筑士0. 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作为砌体。建筑外墙禁止使用(建筑内墙限制使用)水泥炉渣三排孔空心砌体。
  
  5)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2、质量指标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和结果符合规范的规定,并有试验报告。
  
  2)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并有桩位测量记录图。
  
  3)回填土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资料和检查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4)1级防水等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5)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无明显裂缝,裂缝宽度不大于0. 20mm,且不渗水。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500 m}裂缝数量不大于1条,满足抗渗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6)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的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合格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的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CGBJ107)的规定确定后平均值和最小值乘1. 1系数评定,应符合合格的规定。未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结构应进行回弹或钻芯取样检测:
  
  7)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实体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未明确规定,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梁类构件、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采取非破损方法或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检测,其允许偏差:梁类构件为 10mm,-7mm;板类构件为 8mm,-5mm。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均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8)钢结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相关检测并检测合格。
  
  9)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不得缺项或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1、表4.5.5中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质量。
  
  2、混凝土标养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4、桩基工程的检测,工类桩数量达不到所测桩数的80%, III类桩的数量超过所测桩数的5%,出现IV类桩。
  
  5、砌体留置直搓,或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抽查的房间透亮。
  
  6、多孔砖、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体表面凿留水平槽。
  
  7、马牙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8、将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砌体材料用于砌体工程,或将有裂缝的砌块面砌于外墙的墙面。
  
  9、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小于90%。
  
  10、混合结构砌体的砂桨饱满度小于80%
  
  11、混凝土楼板厚度实测合格率小于90%。
  
  12、楼面层高及混凝土结构轴线位置,混凝土结构每层垂直度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
  
  13、吊车梁或吊车析架下挠。
  
  14、工程自开工起至主体结构施工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评定还是很严格的。对于建筑使用的砖的类型、墙体表面的水平槽、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混泥土楼板的厚度、砂浆的饱和度、桩承载力、桩基数目、防水等级、地下防水工程等都有详细的要求与规定。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意味着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就此来看,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在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补偿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通常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的第一步,不过此时还不能确定劳动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是属于工伤事故,因此才需要进行专业的认定。那通常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这关系到到哪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由法院作出吗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一、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


·2023三期女工保护有哪些?
      三期女工保护有哪些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


·劳务合同劳动争议判决书怎么写
      劳务合同劳动争议判决书怎么写 一、概念介绍 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一、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当月的工资是需要正常的发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
      根据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期限的约定往往都是在1-3年之间,也就是说总有一天劳动合同是要到期的,而有些时候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到之前,其实劳动者就有辞职的念头。那么此时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


·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广东省小工厂非常多,一些工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职工受伤的事情。工厂不处理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人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对于职工而言,等待工伤认定的这段时间是比较焦急的,因为这个认定结果关系到以后的赔偿。那么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一、公司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证明?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