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由于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的了解,会需要传唤案件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讯问,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传讯。司法机关在传讯涉案人员之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传讯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
  
  对于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款内容如下: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传唤的具体是怎样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三、传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为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讯的时间是不能超过24小时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果需要传讯案件当事人,应出示传唤证,而对于一些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员,执法人员可以对其强制传唤。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


·通常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
      醉驾与酒驾不同,虽然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但醉驾的严重程度是要远大于酒驾的严重程度,而我国也直接将醉驾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醉驾撞死人的,此时涉及到的就会是交通肇事罪。那么通常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的办案难度,那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总结: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有...


·缓刑期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犯罪的话,此时又应该怎么来处理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的知识吧。 一、缓刑期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


·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一、哪些未遂犯不成立犯罪? (一)没有实行犯罪事实的 “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犯罪行为的起点是犯罪预备行为),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但不是预备行为的终点。 判断“着手”的形式标准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其实质标准是行为产生了侵害法...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入罪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的对象,就是犯罪的行为人,因为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罪犯拘留在公安局,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说案情比较复杂,那么检察院可能会延长批捕时间。那么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批捕不认罪,...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法规定了刑期的计算标准,但是没有规定刑期的开始计算时间,那是因为每个案件的审理时间不同,而且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计算。那么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对吗 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是错误的。在法院判决书...


·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制造、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现如今随着我国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增强,其实像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已经比较少见了。尽管如此,您对于这种行为还是要做一定的了解的。以下是对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详细...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而导致他人受伤是有一个等级鉴定的,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不同的伤害程度有不同的等级鉴定,当然当事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轻伤一级量刑标准是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下文将为您解答,请继续阅读。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


·抢夺罪条文有哪些,携带凶器抢夺如何认定?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对抢夺罪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你知道法律上有关抢夺罪的条文是怎样规定的吗,如果携带凶器抢夺又该如何认定?我们在下文一一作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我们整理。 一、抢夺罪的条文有哪些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