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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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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您只知道自己在考试的时候是要评定分数的。可是估计有很多一部分人都不知道,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专业的单位也会对工程质量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数上的评定。分数越高,肯定工程质量的等级划分就越高。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二)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三)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四)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其他方面
  
  现场质量管理:
  
  A级: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持证上岗。
  
  B级:制度基本健全,并能之星;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技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C级: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A级: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B级: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C级: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方式:
  
  A级: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B级: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C级: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作业工人:
  
  A级: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B级:高、中级工不少于70%。
  
  C级:初级以上。
  
  在我国,如果工程的质量评分小于90分的话,这种情况为不合格的。大于或者等于90分的情况下,质量等级为优良。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险要对质量进行把关的话,那么最低得分必须应该在90分情况下,否则工程质量多多少少还是有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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