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调整了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于是有的人就好奇了,按照最新的量刑规定,此时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如果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的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刑九对于贪污罪可判缓刑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二、贪污罪的特殊形式有哪些1、根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2、根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罚。3、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4、根据刑法第39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那就是有机会的。而对于贪污罪,法律中尚还保留了死刑处罚,也就是说此罪可以对罪犯处死刑,但要是罪犯本身贪污的犯罪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是很大的话,那争取缓刑也是有可能的。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不认罪会重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制度当然也要充分保障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一些权利,侦查工作出现错误导致错抓错判的案例之前也并不是没有,因为在此之前的法律漏洞就出现过屈打成招,导致犯罪嫌疑人最后冤枉被判死刑的极端案例。可是现在有人认为不认罪的话依然会重判,那么,不认罪会重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不认罪...


·集资诈骗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是制约社会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一道准绳。在法律面前,不会因为对方是何种的身份处罚结果就发生变更。如果我国公民涉嫌参与到集资诈骗团伙当中的话,法院肯定会依法追究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集资诈骗的金额进行定罪处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集资诈骗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集资诈骗...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


·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在我国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同时,还有很多人在顶风作案。法律的设立在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更对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硬性规定。违背了法律就必然会受到制裁,但也会有一部分人不服从,那么这时就涉及到了强制执行。所以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被...


·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广义的减刑包括狭义减刑,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但是就中国的刑法而言,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那一般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申请减刑的条...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么样的?认定能否成立“共犯中止”,同样应当从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即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性四个方面来认定。共犯中止与单独犯的中止构成条件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特征的认定上并无太大出入,不同之处在于“有效性”特征的理解上。如何认定共犯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显...


·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阻却事由
      非法侵入住宅罪有什么阻却事由非法侵入住宅的阻却事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授权行为,二是紧急避险行为。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知道,法律中对减刑和假释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和管制有减刑和假释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


·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
      一般集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通过筹集资金获得大量资金之后来扩大自己的企业规模和业务。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非法集资的企业或者个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有着严格的处罚。那昆明非法集资有多少年的判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


·贩毒行为是如何量刑的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