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很多农村的夫妻过不下去的话,也会选择离婚,如果涉及到孩子,双方得商量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孩子,则男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尽到自己抚养的义务。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孩子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根据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规定,对于有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一方月收入的30%,如果是多个孩子,则抚养费总额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具体的金额双方可以根据经济条件、收入情况及当地物价水平等确定,在支付方式上面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
  
  
  


·离婚的现象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的现象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应该对婚前的财产怎么分割呢?根据国家的婚姻法规定,凡是属于婚前夫妻共有的财产都要,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就包括工资以及相关的酬劳和报酬。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有效的,婚前协议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一、刚办完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复婚登记的时间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在家中一起打麻将违法吗?
      在家中一起打麻将违法吗? 一般不犯法,但是如果用来赌博就是犯法,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和家人之间带金钱输赢的娱乐不算赌博。所以现在麻将馆多是一什么活动中心、娱乐中心之类的名义出现的。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区分是赌博行为还是娱乐行为--...


·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
      一、被批捕什么时候通知家属?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刑...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 家庭成员间的...


·涉外离婚中的文书如何送达,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到底涉外离婚中的法律文书该如何送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1、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 ...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离婚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需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和我们一起了解了解吧。...


·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一、离婚女方过错怎么申请赔偿? 申请赔偿需要到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法院进行判决;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有子女的都会涉及抚养权的划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家长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但如果不想要另一方来探视该怎么办呢,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有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民法典》...


·若婚姻无效共同财产怎么算?
      若婚姻无效共同财产怎么算?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