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法人,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公司的一些建议状况负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
  
  二、法人有以下行为却往往会有相应的责任
  
  1、虚假出资。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我国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如果公司欠了一部分债务的话,那么由公司个人进行承担,法人是不需要进行承担的。但是身为公司法人,如果做出了什么有损公司经营的事情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才有效呢?如果实在无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催收债务,此时债务人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你可以不用承担,...


·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
      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 一、离婚后夫妻的债务要怎么清偿 离婚时如果有债务,应区分债务的种类而确定清偿责任。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例如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购置共同财产等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足以清偿...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一、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一、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六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众所周知,公司法人负责着公司体制内的一切经济债务责任,是公司运作的核心。除此之外公司法人对于·债务也是有着长期的偿还义务的,然而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有限责任...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
      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怎么办?如果遇到敲诈所签下借条可以主张借条无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的利率按照到期日银行官方挂牌利率进行计算。如果这笔钱没有人取出来,那么它就会一直转存下去。 第二、死者的存款是定期,但没有约定到期自动转...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一、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