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开发商卖房基本上都是采用期房销售的手段,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然后约定一个时间交房,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付款的购房人的赔偿是不同的。
  
  合同有约定时,按照约定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发现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没有约定时,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应当注意,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延期交房如何处理
  
  1、首先要清楚入住的条件,小心开发商的文字游戏
  
  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居住使用的条件,如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等能够正常提供。如果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关于房屋在约定时间尚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即要求购房者入住,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际上,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
  
  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
  
  不可抗力是法律概念,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规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目的是免除自身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至于小区设计变更,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5、提起诉讼应应该注意这几点
  
  第一,在思想上应客观理性。
  
  第二,应全面分析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及其影响,确定责任是否明确。
  
  第三,应全面审查评估证明开发商违约和应承担责任及应赔偿损失的证据材料,评价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评估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同时确定诉讼请求。
  
  第四,合理确定诉讼策略并充分假定开发商可能采取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做好应对准备。
  
  第五,对诉讼可能产生的花费及耗费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败诉后果进行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
  
  第六,选择恰当的诉讼时机。
  
  第七,审时度势,把握时机,以和解或判决方式终结诉讼。
  
  第八,购房者在遭遇延期交房的情况时,除了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认购书、开发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提起诉讼的时效。
  
  买房的人肯定希望如期收到房,但是有的开发商由于一些原因,就一直拖着不交房,这很容易给买房的人造成损失,买房的人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是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数额。如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判定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今天,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一、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
      有些人在醉酒后会孤注一掷的选择驾车,在喝醉的情况下,脑子的意志又不清醒,就会产生许多的危害,其中经常发生的就是交通事故。那么,醉驾者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前,将会如何处罚,交通部门又会如何处理?接下来由本站我们为您带来相关介绍。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


·融资融券交易手续费是多少?
      现在股票是很多投资者选择的投资产品,如今股票投资领域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随着政策的不断放开,目前很多证券公司推出了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可以用账户内的股票市值进行抵押,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再投资。那么,融资融券交易手续费是多少?下文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一、融资融券交易手续...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
      一、驾驶小车醉驾以后可以考b2么?是一辈子不可以考b2以上驾驶证。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


·车祸10级伤残怎么赔偿
      车祸10级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乘以住院天数;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护理费:50元/天乘以住院天数;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乘以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残疾辅助...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误工费的赔偿吗?有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的交易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发生在二手车中的纠纷也是在逐年的增加,其中我们要弄清被告被起诉的理由。那么如何能有效解决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呢?为您解答。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