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有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公司成立,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陈毅公司似乎不在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情,您都知道的时候公司是有法人的,那么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6、字号查询证明或者上级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公司住所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新的公司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任职情况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盖章,日期的地方盖公司公章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局提交上述4条资料以及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领取新营业执照
  
  注意:
  
  1、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刻法人章,刻法人章所需资料见附件一
  
  2、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到质监局和税务局做变更
  
  (四)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经营范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各地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因此都是需要具体讨论的。
  
  在这里我们首先想要向您解释一下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上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具体的费用,当然在进行公司法人变更的过程中,可能在对于某些材料需要收取一些手续费用,具体的费用也需要参考当地的制定标准。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还可以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那么,针对此,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分析。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一、总则...


·被挂靠人是否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承包了案涉工程,无论从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是案件实际情况来看,被挂靠方都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突破合同相对性,系基于保护实际施工人权益的目的,该规定作为例外并不排除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建筑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其中,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规定拟定承包合同时最基本的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


·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一、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我国对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


·用假公章签订建筑合同有效吗
      用假公章签订建筑合同无效。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通过变换制度来适应市场,也有公司为了发展或者是“改朝换代”选择更换公司法人,在公司法中是允许的,需要准备详细的材料和缴纳税收来实现,那么建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实践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对于这样的建筑,最后都是被拆除了的。那要是所有人不愿意拆除的情况下,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