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在我国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如果驾驶人员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您都知道,酒后开车在我国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如果驾驶人员在开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会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险,这种情况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严重醉驾,则会加重处罚。那严重醉驾的情形有哪些?我们 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严重醉驾的情形有哪些?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酒驾处罚规定
  
  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以上这些情形的,法律会对驾驶者从重处罚。酒后驾车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生活中应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


·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给了房款之后一段时间才会实际收房,其实也就是开发商向其交房。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交付商品房的钥匙就行了。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交房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


·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一、上诉答辩状向哪个法院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可以说是其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了,一旦认定构成法律上面的逃逸,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但现实中,我们不能仅仅凭肇事者离开了现场就认定构成逃逸。那要是在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为治伤离开现场是...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1、车辆定损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2、国家对车险定损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打电话通知交警处理。与此同时,打算走保险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然后再去定损。3、保险报案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保险法...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吗? 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
      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很少接触转账支票,但是在商业交易中会使用到转账支票,那么转账支票有哪些特点呢?我们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清楚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转账支票样本填写是怎样的? 1、 出票日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