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中股东退出怎么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中股东退出怎么做?
  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在发展上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也就是说公司的发展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一般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股东对于工期有很大的影响,我国的相关法规有详细的规定,那公司法中股东退出怎么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股东要如何退股?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但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问题的立法尚不完备,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实践中若股东之间的关系极度恶化,股东要实现退出是相当困难的。其一,由于股东之间不合作,以致难以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甚至连股东会议都无法召开。其二,对外转让股权时面临不能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原股东对新股东表示出不接纳或不团结的意向,而致没有人愿意受让股权。对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时,原股东可能利用把持公司的优势使退出股东在财务、资产等方面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境地,从而使其权益受损。
  
  二、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
  
  (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3)公司破产。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
  
  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
  
  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例如,《产品质量法》第37条规定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经限期仍逾期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1)协商价格。(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的核心人物就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除了核心人物还有股东的存在,很多时候股东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发展公司的时候也要管理好股东,避免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救济方式是什么?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救济方式是什么 一、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救济方式是什么?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救济方式是直接股东退款,股东拒绝退款的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是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的事务。待工商局审批后,国家机关就有依据要转让方缴纳所得税,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是25%,在税负如此繁重之下该如何合理避...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一、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的规定依据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


·公司法发起人协议的格式什么 其实公司发起人就是指公司在刚刚
      公司法发起人协议的格式什么 其实公司发起人就是指公司在刚刚创办的时候,有多方共同投资。在创办的过程当中,各发起人各司其职,共同为公司的创办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由于公司在发起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发起人必须通过具体的协议来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再仅仅局限于在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创业,开设一人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把门槛放低。那么,我们今天想就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一人有限...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账户提取资金出逃,这是公司法人抽逃出资的常用手段。那么,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法...


·关于服装公司融资案例举例?
      关于服装公司融资案例举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资金成本,融资能否筹集到大量资金,对于企业发展壮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很多非公有制私营企业资产、抵押物数量不足,外加银行为控制风险拒绝贷款,导致企业在融资道路上困难重重。以下是某个对自身认识清楚、信用良好的服装公司融...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有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一)减资条件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


·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日常事务都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了公司为股东担保的相关规定。股东在从事一些投资项目时,可能会需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而公司由于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为其提供担保。那公司法关于股东担保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


·个人独资的公司能分立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形式的法律个性,具体包括:(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个人独资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