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我国针对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到70年不等。所以说在这一过程当中,有可能土地使用年限还未到期,但是持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已经过世,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土地的使用我国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一、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可以进行补办或者由他人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房产证原持有人去世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变更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2、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3、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流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5、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四、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已经过世的话,那么针对土地的使用可以有他人进行继承。不过继承土地使用权,需要到我国的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应的继承手续,关于这一点,您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要缴纳吗?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印花税需不需要缴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1、正反两边对乡村土地确权争辩的中心是什么?农地圈以为,对立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撑乡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人是否应当享有真实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人能够自在处理土地并借此取得获益。 其实任何一项变革,都是由本钱的,关键是变革的获益...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二、缴纳方...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想必您都有听说过,我们身边发生的征地补偿的案例其实有很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处于高速发展的一个阶段,对于基础设施正在逐步的完善。征地补偿往往都是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一般都会对征地进行综合评估决定。那么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


·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何?
      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


·2023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
      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现在国家有新政策,就是征地补偿,那么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内容?其实征地标准就是在每项工程建设时的征地数量以及质量为准,具体的就是要看施工图纸和土地勘测的资料为依据,还有就是建筑物的拆迁数量、质量和实际的测量,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 陕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年有...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


·土地使用证更名费用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名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证更名费用主要有哪些?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


·公房拆迁关于承租人补偿,各地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房拆迁关于承租人补偿,各地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房拆迁关于承租人补偿,各地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主要的补偿是安置费用。   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为无房户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