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将房改房变商品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将房改房变商品房?相信您对房改房并不陌生,那么对于如何将房改房变商品房是否清楚呢?房改房和商品房本身就是两种不同的定义,一个是属于划拨土地,一个是属于出让土地,两者是否能够互相转换呢?接下来由我们给您简单的讲讲房改房和商品房两者的区别。
  一、房改房通过过户后是商业房吗
  从不一样的层面看,房改房与商业房本来是两个截然不一样的概念,大伙肯定不能够简略地把二者相提并论、混淆是非。那种把“房改房”当成“商业房”来对待的做法,是彻底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二、房改房与商业房概念区别
  从概念上看,所谓“房改房”(又名已购公房):是指已享用了国家房改优惠方针的住宅。它是指员工以家庭为单位,依照国家和县级以上本地政府等有关“乡镇住宅准则改革方针”的法规,以“规范价”或“本金价”采购已建的公有住宅。所谓“商业房”:它是指在销售经济条件下,经政府有关有些赞同,具有运营资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建成后用于销售出售、租借的房子。包含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别的修建物。而自建、参建、托付缔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别的修建物,不归于“商业房”规模。“商业房”在出售时,开发商均是按“销售价”面向社会公民出售的。
  三、房改房与商业房不同特色
  从特色上来看,房改房具有以下特色(1)“房改房”是国家对员工薪酬中没有包含“住宅花费资金”的一种抵偿,也便是国家对员工的一种“薪酬性”抵偿。(2)“房改房”的出售目标是有约束的。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享用国家房改优惠方针的,采购“房改房”的目标,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宅的居民和契合分配住宅条件的员工家庭。(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是有所操控的。政府等有些有文件明文法规了人均可购房的修建面积的“操控目标”,以避免一些人很多贱价采购公有住宅,构成国有资产的丢失。(4)采购房改出售的公有住宅,是有必定的优惠方针的。公有住宅的实习出售报价,是在“规范价”或“本金价”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工龄、职务或职称、家庭人员等多方面的优惠扣头。(5)“房改房”在进入销售买卖时,是有约束的。出售给员工的公有住宅,通常要在员工住用若干年后,才可出售。大多数“房改房”在出售时,原单位都保存了优先回购权。“商业房”是能够按国家法令、法规,在销售进行买卖的。
  四、“商业房”的显著特色是:
  (1)“商业房”的房子来历,是具有运营资历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子,它纯粹是销售经济条件下的“产品”,其出售报价是由销售经济供求联系决议的。(2)“商业房”的土地来历,是通过“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3)“商业房”的出售目标是揭向社会公民。(4)“商业房”是能够按国家法令、法规,在销售进行买卖的,采购者可根据自个的采购力,随心而定房子的方位、楼层、构造和面积等内容。由上面可以看得出,房改房和商品房两者是不能相互转换的。房改房是可以过户的但过程比较繁琐,而且是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交易,但是商品房可以进行交易。如果还有不懂得,可以咨询的律师们。
  
  
  


·建房强拆是否有补偿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管是写的谁的名字,花的谁的钱,都应当算作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你购买房屋的流程和夫妻共同买没有什么区别,持身份证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钱款,再办理过户即可。根据我国《婚姻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老百姓有购房意向后,和开发商确定好相关条件,双方就可以进入签约程序了。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到事项比较多,因此,双方必须确保合同签署准确无误。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人们不仅热衷于商品房买卖,同时也在追捧二手房。但就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有一些二手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那到底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1、违章建筑的房屋 2、鉴定为危房的...


·房产公证费用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是公民进行房产交易时进行的一个环节。虽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公正,更有利于保证自身的权益,以及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当公民需要房产公证时,应当向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同时需要知道的是,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下面便是房产公证费用的收费标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


·房主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房屋出卖时出卖方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都有其特定的证明内容。由于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房产管理条例,各个省市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的不同,大致总结了所需的证件供您了解,以便您办理卖房手续。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 出卖方身份证证明出卖方个人信息,该信息需要与下面的各种证件上的身份信息进行...


·个人买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虽然说房子的价格越来越高,但是还是有购房的人群,人群的数量还真不少,并且人数非常的可观。眼见房地产市场的疯涨,房价不断飙升,不少正观望的购房者都按耐不住了,并且为了加固买房与卖房两者之间的关系,签订个人买房协议书,为自己的利益多增加一份保障。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协议书的具体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