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司法解释116条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是非常详细非常多的。一般情况下,生活当中只有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的时候参照的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的内容也是不尽相同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针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下文中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116条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116条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二、刑事诉讼法中对讯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聋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被害人、哑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保持完整性;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可以在现场进行、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二十三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经出示工作证件、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到证人所在单位,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必要的时候,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6年3月17日修正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同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拘传犯罪嫌疑人、逮捕措施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下列条款中: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
  
  第一百二十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复杂,需要采取拘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哑手势的人参加。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 不得以连续传唤,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在刑事诉讼法第116条当中,针对的就是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我国刑诉法当中明确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必须有两个人以上在场。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组织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处置?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处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


·遗弃孩子有什么刑事责任?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在生下孩子后由于无法承担抚养责任而狠心将孩子抛弃。事实上,这种行为相当于故意伤人,已经构成了刑法的规定。那么遗弃孩子有什么刑事责任?构成什么犯罪?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遗弃孩子涉及的法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


·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缓刑六个月一般是指罪犯被判处了缓刑,但此时缓刑的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内罪犯仅仅是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同时还有一些其他问题要格外注意才行,不然就有可能被撤销假释。那到底在缓刑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区别是怎样的
      在很多人的眼里死缓与无期徒刑其实是一样的,首先都是对那种犯罪比较严重的罪犯作出的处罚,同时因为不是直接对罪犯执行死刑,往往就会将罪犯关押很久。但死缓与无期徒刑其实有一些区别的,那到底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区别是怎样的 期徒刑是...


·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放火罪。不过如果是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此时构成的就是失火罪了。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在确定构成犯罪之后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火...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具体是什么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具体是什么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


·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程序也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法院采取简易程序的,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当然,简易程序也是有条件要求的。我国的刑诉法中专门有一个小节介绍简易程序,其中就包括第213条。那么,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诉法...


·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
      随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本身就是属于道德的一种沦陷,现在不要说是捡到他人的物品主动归还了,有很多人甚至会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东西占为己有,在物品真正的所有者向其索要的时候,反而以各种借口不返还给当事人。对于物品真正的所有者来说,肯定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一、在我国关于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