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军队指战员是一支部队的灵魂,如果指战员自己不能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而是利用自己的职权,发出错误的指挥命令,迫使所属部下执行违反其岗位职责的要求,不仅将严重影响军队指挥员的领导权威和军人声誉,而且严重危害国家军事利益,那么,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含义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本法对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和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的法规竞合关系,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对这种情况,根据刑法理论对法规竞合问题的处理原则,即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优先于一般规定适用,当军队的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时,应优先适用本规定,以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所侵害的是军队中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害的是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表现范围比较广泛,并未局限在违反哪一方面的职责,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范围相对较窄,限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主体是军队中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另外,为了体现军法从严的原则,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法定刑要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定刑要重。在具体案件中,这两种犯罪可能发生犯罪竞合现象,即军队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指使部属实施违反职责的行为,如军械修理所的所长在维修火炮过程中,指使维修人员不按操作程序进行检修,以致发生严重事故的。对这种情况,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论处。
  三、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调动建制部队,牵涉面较广;因其指派部属外出而影响部队完成重要或紧急任务的,以及由此引发严重事端的等。以上就是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概念,本罪与滥用职权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尽相同,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滥用职权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军队中担任领导或指挥职务的人员,其次是本罪的量刑标准更重,只要是被定本罪名的,处五年以下或五至十年有期徒刑,而其他两罪的量刑则相较低于本罪标准。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的罪名,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那在实际案件中,我们该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呢?我国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针对以上内容,下面将为您展现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认定寻衅滋事罪...


·山西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应该都认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吧,其实不然,抢夺罪是单独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在公共场合抢夺他人的物品,并且数额较大。它与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事人是否知道。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要根据涉案金额等方面来进行决定,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山西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一、山西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


·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违法分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所判处的罪行不会立即执行,一般会以缓刑来进行处理。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有哪一些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资料,供您参考。缓刑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等情形下才会判决的,缓刑...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无期徒期和终身监禁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应予立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追诉标准,那么您知道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


·非法集资30万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文就针对非法集资30万元要被判处的刑罚做出解释,供您参考了解。那么你知道非法集资30万量刑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一、非法集资30万量刑标准是什么?由于诈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