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是房产的问题。那具体而言夫妻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呢?接下来率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因房产发生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但由于很多人不懂法,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就会在诉讼中遇到不少麻烦。这时候,就需要您聘请资深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相信有他们的帮助,当事人胜诉会有更大的把握。若你对离婚分割房产要如何进行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购买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
      顶层房屋漏水能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根据本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1)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2)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3)以...


·一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问清楚究竟房子的产权是多少
      一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问清楚究竟房子的产权是多少年的,其中就分为了70年产权、50年产权以及40年产权,也就意味着不同类型的房子其实对应的产权是不一样。那其中买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


·房产税缴纳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标准
      近年来,关于要出台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断,国家也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并且出台了相关草案。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到千家万户,那么房产税缴纳范围是什么?征收标准又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看看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房产税缴纳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


·海盐县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海盐县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


·房产证怎么办抵押贷款
      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这就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进行流水对账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核房贷;银行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银行获得房产证,放款。以上就是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相对首套房更为严格,要求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首次购房的优惠大于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 一、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和所需条件...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
      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 如今市面上最多的还是商品房,而相比不同类型的房产,其实商品房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因此选择购买商品房的人也比较多。但也要注意,在商品房买卖中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不可以购买的。那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的商品房不能购买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


·一、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
      一、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 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并受理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
      当今社会买房是大事,会占用普通家庭很大一笔资金,所以要特别慎重。那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比如说先要估算自己的资金实力,确定哪一家开发商、房产位置、楼层、价格、贷款信息、面积、物业服务等,多看几家房源,比较后再做决定。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 第1环节:在准备买房前要根据自己资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