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管是在上班途中,还是在工作场所,职工发生受伤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伤后,所在企业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会展开调查,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那么,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最终依然不予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由此可见,工伤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是职工遇到的人身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工伤认定不了,职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通过重新认定,排除工伤的,就说明职工受伤不在工伤范围内。如果职工还是不服的话,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然,这也是最后的法律渠道。
  
  
  


·一、醉驾处罚流程中,司法局的工作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流程中,司法局的工作是什么在酒驾被查的司法流程中,法院会委托司法局进行酒驾调查,嫌疑人也要定期去司法局报到。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再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二、酒驾处罚流程如下: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
      克扣工资怎么解决 当企业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


·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
      在工程建设中如果遇到一下情况导致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遭受额外的金钱支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索赔申请。那么提交工程变更索赔申请书之后,要过多长时间才会有具体的回复以及决定书下发。接下来为您解答“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这个疑惑。希望能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工程变更索赔时间是多久由于发...


·一、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对于违约情况的说明;对于法律纠纷进行说明;落款等内容。 ...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辞退员工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试用期不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 在生产建设中,建筑是一个大工程,建设单位往往会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把一部分或是全部的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那么你知道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 一、单独发包的定义 ...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的规定,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实行调解制度,无权强制经营者必须予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五种发生争议的解决...


·上海右环指远端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生活中,每个人所面临的压力都是不一样的。我们常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及时是工伤这样的事情,肯定情况也是不尽相同的。工伤毕竟是不可预知的,但是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工伤鉴定是有着严格的鉴定级别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上海2017右环指远端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为此我们特地请教了平台的专业律师,下面就是他的专业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