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一样,都是从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法律中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二)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的,以随意殴打他人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保护费,或者非法插手民间纠纷,以强迫手段索赔、讨债、从中牟利的,以强拿硬要论。
  二、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了吧。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要是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从上文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若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在什么情况下判刑监外执行
      在什么情况下判刑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们发现,即使是刑事犯罪,但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此时也是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个时间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追诉时效。但对于不同的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其中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供本市各级法院办案时参考。 第二条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组织卖淫罪次数怎么算
      在组织卖淫罪中,大部分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组织卖淫是不是以次数定罪?”组织卖淫罪的定罪与组织卖淫的次数有多大关系呢?是不是次数越多,追究的责任越大呢?下文中,我们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对于亲告罪例外的情形有吗
      对于亲告罪例外的情形有吗?是有的;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


·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在刑事起诉案件中,有时候会出现案件被移送的情况。而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当地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件所属区域或司法机关权限未达到。那么具体来说,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哪些情况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给您一一说明。 一、什么是移送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一般情况下服刑多久能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一般情况下服刑多久能减刑2017?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


·行政拘留记录消除的建议是什么?
      如果公民作了行政法上禁止的行为就会被行政机关依据规定进行包括行政拘留在内的处罚,但是很多人都是在没有考虑后果的冲动情绪下才会做出违法行为的,所以在被处罚之后就会担心被行政拘留会为自己留下案底。下面就看看我们对行政拘留记录消除的建议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记录消除的建议是什么? 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