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中对每一个具体的罪名都规定了相应的犯罪对象,其实根据构成要件中侵犯的客体,也就大概能知道此罪的侵犯对象是什么,当然,其中有部分犯罪的犯罪对象可以说是多种。那就合同诈骗罪来说,您知道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1)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货物。有的伪造证件、合同书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或其他部门的担保书,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汇票,盗窃单位空白支票,利用失效的支票或空头支票诱惑对方订合同;有的以洽谈业务、订货、帮助他人推销产品为由,与对方签订合同,等等。行为人行骗时大都隐瞒真实身份,以先提货、后付款为由,利用对方急于推销自已产品的心理,骗取货物。然后将货物低价销售,私吞货款,或者将货物用于还债、作抵押等。
  
  (2)虚构货源,签订空头合同,诈骗货款。有的伪造上级主管部门的假批文作货源;有的以伪造的提货单作货源;有的抓住对方急需某种紧俏物资和商品的心理,口头虚构货源;有的故意让对方看不属于自己却谎称是自已的货,或根本无货可看,蒙骗对方;有的则以伪造的买卖合同作货源;等等。
  
  (3)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有两种心理:一是只要将预付款或定金骗到手,就算大功告成:另一是先骗得预付款或定金,然后如有可能骗到货款就继续骗取货款,没有可能就一走了之。
  
  (4)以诱饵开路骗取他人钱物。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骗取对方巨额财物的目的,以给付部分预付款为诱饵,一旦把对方的钱物置于白己的控制之下后,就溜之大吉,还有的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信任,诱使对方进一步按合同交付财物,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欺诈手段骗钱骗物。
  
  (5)签汀假合同,骗取他人的活动费、好处费或提成费等,这些人同对方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骗取货物、货款,也不是为了骗取定金或预付款,而是为了一次性地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只要将这笔财物骗到手就远走高飞。这些人一般都伪造身份、证件,自称能买到急需紧俏物资或以帮助对方推销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虚假买卖合同。
  
  (6)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运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盖下,以某公司、简场等的名义,伪造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等,欺骗他人与之签订联合经营协议,骗取他人的钱财。
  
  骗取财物无论出现在签订阶段,还是出现在履行过程中均属合同诈骗行为。根据本法第224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以这些票据或证明作为自己能够履行合同的证据,以骗得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主要包括: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又不退还,或者没有用作履行合同而无法返还;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用于抵偿债务,而没有实际履约;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
  
  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考察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二)本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
  
  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求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针对此罪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作为其犯罪主体的,不过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采取的双罚制,同时要对单位及其直接主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
      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我们都知道,违背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付违约金就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其中的一种,违约金的数额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有一套严格的计算方法,那么合同违约金最多可以约定多少呢?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时候,往往会有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抗辩权,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抗辩权的三...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


·无偿捐赠合同贴印花税吗?
      无偿捐赠合同贴印花税吗?无偿捐赠合同不会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中例举了10种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在其中,所以不需要缴。但赠与合同中如果涉及产权转移如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应该就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


·盗脏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从物的物理性质上来说,盗脏物与其他的物品并无二样,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交易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我们每个人去买东西都要小心盘问物品的来源是否正规,这样极不利于交易的快速安全进行。 可是,我们去购买物品,本来就应该要清楚物品的来源,要弄清楚物品的各种性能,这样才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的认定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一、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贸易合同特点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是怎样的了?下面我们为你准备了一篇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的范文。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上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