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后驾车的驾驶员会出现视线不清晰、意识模糊、反应能力下降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酒后驾车的驾驶员会出现视线不清晰、意识模糊、反应能力下降等不良反应,因此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仅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要求,而且对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此,我国法律对醉驾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如果醉驾人是国家公职人员,醉驾是否必须开除公职呢?醉驾是否必须开除公职?1、酒驾标准、醉驾标准: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2、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3、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7、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8、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9、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10、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职;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定是否开除公职,如醉驾一般被判处拘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综上所述,关于醉驾是否必须开除公职的问题,一方面要根据最终的处罚判决结果来确定,对于醉驾情节轻微,当事人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开除公职,另一方面要根据当事人的职业性质来看,如果是公务员或负责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人员具有醉驾行为,就要开除公职,否则由单位视具体情况决定。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个人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个人租车协议书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租车协议书样本 个人租车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


·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维持其正常生活的费用。 2.计算方式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需要根据交通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一、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多少? 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应该是七千三百元,具体的诉讼费计算标准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交叉韧带陈旧性损伤交通事故赔偿吗?
      交叉韧带陈旧性损伤交通事故赔偿吗 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


·一般说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指事故的双方,当然要是多方
      一般说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指事故的双方,当然要是多方事故的话,那此时就是所有与事故相关的人了。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就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那通常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怎么确定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怎么确定的 因一方的过...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车祸引起旧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同时,该二次治疗应以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首次治疗为基础。因为每个伤者伤情的不同、个人体质的不同、恢复情况的不同,致使首次治...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
      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吗?法院遇到民事涉及犯罪的中止案件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