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地人在广州起诉离婚可以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作出了离婚的选择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有两种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好聚好散,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就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异议,则只能选择至法院起诉离婚,然而对于在哪里起诉离婚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外地人在广州起诉离婚可以办理么?
  
  一、 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关于外地人在广州起诉离婚能否办理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不论被起诉人是不是广州户口的居民个人,只要其在广州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则起诉人可以在广州进行起诉,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州市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农村的土地很多不仅有耕地还有宅基地,农村土地随着农村土地使用类型划分的也很详细。之所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类,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规范。农村涉及到的土地的量是非常大的,对土地使用类型进行详细而明确的分类更加有利于对土地的管理。具体有哪些类型,可以随我...


·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是什么?
      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是什么?房地产诉讼请求标的就是涉及到房地产争议的那部分财产或者房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
      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入账流程在当今社会中,许多公司为了壮大公司的规模,或者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于是纷纷从土地上下手,进而大量的购买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不是一笔小数目,需要通过较多的程序将之入账,那么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如何入账呢?本文主要阐述公司买土地使用权费用...


·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无土地使用证房屋能否拆迁
      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无土地使用证房屋能否拆迁我们都知道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而需要拆迁房屋之前,是需要向房屋的所有者介绍国家政策,双方需要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后,国家才能征收。在房屋征收后,公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那么,公民在失去房屋的所有权后,房屋征收包括土地使用证吗? 一、...


·土地长期转包能拿回来吗
      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看转包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按规定,转包土地应当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批。如果未经以上程序,则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拿回土地,但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程序无问题,那只有在转包协议到期后才可以拿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


·湖南省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故而对于普通的民事主体,只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者就决定了若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土地,并且支付赔偿,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湖南省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


·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土地使用年限各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各多少年? 由于中国人对于家庭和房子的情结,十分重视土地所有权这个问题,国家法律规定了各种土地类型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可以保证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各种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土地使用的最高年限是住宅用地,为70年,那么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又是多少呢?我...


·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很多人购买房屋会使用按揭的方式,一般在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之后,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由专门的房管部门发放的,并且他项权不是由购买房屋的人持有,而是由房屋的抵押权人持有的,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给抵押权人的法定凭证,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是什么东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