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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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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是在拘留以后,对拘留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在拘留的期限内,公安机关都不能够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到人民检察院的话,就必须对拘留的人员进行释放。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上述3种情况是说,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第3天或者第7天或者第30天,必须提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三)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7天。
  (四)计算
  1、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10天(3 7);2、特殊情况下是14天(3 4 7);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是37天(30 7)。(五)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检察院不适用第三种拘留期限,即检察院以拘留这种强制措施羁押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是14天,最长时间是17天(刑诉法第165条)。二、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国刑诉法当中规定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5天,不过这是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特殊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十天,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话,公安机关需要经过审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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