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了比男职工更多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三期内。那么要是女职工处于怀孕期的,此时都有哪些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女职工在怀孕期的有哪些保护,怎样保护怀孕的女职工?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当然也会有一些例外情况。同时,也不能安排女职工加班、倒班等等。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一)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定义上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过失犯罪引起的伤害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要等认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烟台市工程质量是如何规定的?
      烟台市工程质量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目标,保障好工程的质量,也是保障社会的财产以及人民的安全。国家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相关部门也都有具体的条例规范建设过程。以烟台市为例,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法令规定,看看烟台市工程质量该如何得到保证以及提高的。 烟台市住宅工程...


·出国打工需要多少钱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一、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钢构工程的重组已经完成。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船九院”)下属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协议书》,总价预计为51.34亿元。 中船九院系中...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前,大多数人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有少部分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于是就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受了工伤,单位也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的工伤鉴定请求。那么,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呢?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做工伤鉴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为开发商和建筑商企业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工程质量也可以说就是企业的生命。在企业内部不断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手段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问题的话,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下面我们...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每年的建筑工程设施数不胜数,由于工程建筑带来了巨大的能量损耗。为了节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建筑节能等相关政策。建筑节能工程在空调以及照明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不同的案件的有举证责任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的相关信息。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案件的举证责...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