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依法设立分公司以后,其实分公司也是属于一个独立运转的部门。分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经营项目都应该经过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说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后才可以。如果分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出现了什么违规的现象肯定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在行为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一、在我国分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分公司根本就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说是分公司的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肯定是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的。其他的一切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都有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来承担。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可以通过直接拨打相关的税务机关的举报热线,或者是在相关的网站上面来进行一个留言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分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分公司履行合同期间注销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可以,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一、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可以保护自己的物品同时也可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和其他地方基本上保持一致。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各个城市注册公司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注册公司的细节方面有些不同。那么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 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 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 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4、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基本流程 1、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


·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怎么办?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但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极为激烈,许多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被合并、收购,这时就会涉及到公司法人的变更。我们知道,公司经营期间会有各种合作合同,那公司法人变更原合同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相关的公司就会发放一定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发放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体现了所属企业的人文关怀,那么,代通知金的劳动法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代通知金的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
      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私营经济也处于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而资金是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基础,当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就需要进行融资,融资方式分为债务式融资和权益性融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具体为您介绍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融资方式。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36条以及明文的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来说,它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出资的抽逃的,而且工资法的解释三当中规定,如果存在这样的一种状况,那么就需要对公司和其他的股东来进行一个赔偿。《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可以不是股东。二、同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可以吗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