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接触过法人委托人,但是大多数情况都不太了解法人委托人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关系,法人委托人与公司员工之间的概念有其区别性与一致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到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帮助您更好理解法人。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是什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财产。法人与员工一般应为劳动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法定代表人可以在本公司(单位)领取工资,也可以不领取工资。国有企业董事长通常由上级部门任命,公司董事长可以不是本企业的员工。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一定是本企业员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些组织,其所聘用的具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双倍工资支付责任;1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认为,法定代表人不属于用人单位雇用的劳动者,对其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未作规定。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他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是很不利的。综上所述,法人代表人不应该属于用人单位雇佣的劳动者,也就是法人不一定是公司员工。通过以上内容希望您能够对公司法人与员工的关系有更深的理解,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同时在遇到相关法人问题无法解决时,建议您向相关方面的律师寻求帮助,获得更为准确的法律援助。
  
  
  


·最新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最新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列,是劳动者的合法武器,应该利用起来。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最新的条列中,其“最新”是体现在哪些条列中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做具体的介绍。 最新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公司对哺乳期员工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一、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 (一)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二)劳动者给用人...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现如今,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仍然是个老话题,在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很多个体经营者都以为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了,其实不然,营业执照在社会法制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个体工...


·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性由于生理结构与男性不同,因此在生活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的时候,不仅不允许男方提离婚。同时在工作方面,也是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的。那究竟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怀孕女性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1、用人单位不得安...


·如果是15岁学徒算不算童工
      一、15岁学徒算不算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使用童工罚款吗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


·驳回认定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当今社会存在着劳务关系的纠纷,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指劳动者得到认定就可以享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被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赔偿等方面都有可能减少,甚至拿不到应有的赔偿。那么,驳回认定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一、...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如果工厂经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倒闭的现象,那么,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呢?我们将针对这个棘手的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介绍一下。 ...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在当今社会中,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中,大致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的程度了,正在趋向有法必依的趋势发展。每个人一旦产生纠纷,就会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有一个法律援助机构,那么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