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诈骗的过程中,行为人不会采取暴力手段,往往是以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财物,而通常也会在事后发现自己被骗。在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一下具体的地区,因为不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6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诈骗数额达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诈骗数额达4.8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4.8万元以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40万元以上,未达50万元的,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诈骗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实施三次以上诈骗犯罪的;
  
  (2)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3)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5)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基准刑50%以下;
  
  (2)诈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的,可减少基准刑20%-50%;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生活中,诈骗形式多种多样,您一定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性,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害。要是不慎被骗的话,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看看是否还能够追回损失。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1、销售假药罚金需要根据销售金额确定,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怎样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当然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归根到底,不同犯罪的行为方式还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经营罪行为方式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


·在我国被判刑多久会被拘留
      在我国被判刑多久会被拘留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二、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


·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过失杀人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的骗子越来越多了,诈骗是非常的可恶的,但是你们知道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吗?你们可能还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方面的法律,下面我们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我们一起来看看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销售伪劣农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刑事批捕后多久判刑2023
      一、从刑事批捕后多久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