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理解可能就是,如果没有在我国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就从事相关买卖的话,这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实际上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说如果涉嫌非法经营的话,这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当然,实际上非法经营罪所涉及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
  
  一、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以情节是否严重为标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者,不构成犯罪。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追诉标准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②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③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汇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②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③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如果行为人没有经过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买卖一些限制物品,进出口许可证,或者说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非法经营行为,一般的量刑都在五年以下,并且需要对当事人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罪在量刑的时候也是要结合非法所得的。
  
  


·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的原因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可能会遇到有关打架派出所调节后拘留的问题,一些人可能会有疑问,派出所调解后为什么还会面临拘留的问题呢?部分人可能对这一法律问题不甚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的原因。 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打架造成的后果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刑事案...


·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一、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刮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事故...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法庭宣判时一般会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的,最起码会询问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方的公诉意见是否存在着争议,犯罪嫌疑人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法官就行。不过,认不认罪会影响到最后的量刑,如果认罪的话,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


·上海经济犯罪刑事律师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近几年,经济犯罪的概率不断的往上增长,都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高管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无论是经济犯罪易或者是其他的犯罪,犯罪行为人都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的。那么关于上海经济犯罪刑事律师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经济犯罪刑事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


·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存在是为了制约公民的日常行为,而一旦公民涉嫌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就会介入调差,根据我国的规定相关的刑事案件会由法院根据制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那么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解答。 一、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


·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
      虽然大多数刑事犯罪的主体都要求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中却规定了特殊主体。就拿洗钱罪来说吧,不是人人都能构成。那到底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洗钱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多久才开始抓人
      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多久才开始抓人 一、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多久才开始抓人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普遍为16周岁以上,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则法律上面的年龄规定不同。就抢劫罪这种重罪来讲,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年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


·罪犯不认罪罪犯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实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身边的案件案情也愈加复杂。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期间面对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对待罪犯不认罪不可减刑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罪犯不认罪罪犯减刑是不可能的有哪些法律依据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案件时能够帮助到您。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是逮捕了吗?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是逮捕了吗? 醉驾被判处拘役并不是逮捕,拘役是指短期限定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但其前提是该第三的过错为“应当预见而未采取措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