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虽然大部分刑事犯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但也是有一些过失性犯罪,而由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因此一般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重。贪污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犯罪,那么一般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
  
  (1)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
  
  (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触犯贪污罪会判几年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其中就不再具体区分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了,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过失实施了相应行为的话,则此时是不能够认定构成此罪的,当然主体不具有这样特殊身份的话,也无法成立此罪。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人,不履行或是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害,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能够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


·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
      刑事诉讼过程会涉及到很多当事人,包括控告人、被害人、公诉人等。而控告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犯罪活动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院立案的材料来源。法律是保护公民的控告权的。那么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刑事诉讼控告人...


·量刑后多久可以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随时都可以收监。如果非要说出最长时间,那最长时间就是等于所判决刑期。监外执行是指罪犯部在监狱里服刑而是在监狱外服刑,需要监狱管理部门的批准。有期限限制,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指挥,对于上级的指示,必须要严格执行。这本来是优良的作风,可是却被一些人谋私。一些军队干部滥用权力,指挥下属违反规定从事某些活动,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军队建设,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那么,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
      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 自首条件成立么?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举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对犯...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一、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跟他人打架斗殴,因为双方肢体运动较为激烈,所以一不小心可能会碰到对方的眼睛,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弄瞎对方的眼睛。那么,造成这种后果是否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可以先确定弄瞎别人的眼睛是否可以认定为重伤。 按规定,出现有以下伤害的即...


·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2、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一、为谋取正当利益而行贿是否构成犯罪? 为了达到目的性而进行行贿的一般就会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的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