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3、当事人要求对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资产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出申请。
  (三)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2、房屋租赁合同;3、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解决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可以申请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论是哪种处理方法,当事人都必须要事先搜集好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才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抵押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是否可行
      一,抵押房产证加老婆名字是否可行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买房子有哪些流程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二、...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使用年限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使用年限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交通事故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随着国家为了解决人们生活租住问题,国家推出很多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转商品...


·二房东房屋转租合同提取公积金可以吗
      二房东房屋转租合同提取公积金可以吗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买房装修或者是购房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租房者提取租房公积金租房的,只要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票据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减轻租金压...


·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中房产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小产权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采取回迁的方式补偿,回迁房不是商品房。2、回迁房就是发展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