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天对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1、限制股东权利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其实际出资比例对等的股东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股权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以及股东的最新解释。股东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股东不履行其义务时,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手段来让其履行应履行的义务。这是公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对于每一个公司经营者来说也是必须了解的知识。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公司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下的话,在我工商局都会登记的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些相关事宜负责任。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想要对公司法人进行撤销的话,必须是建立在公司注销的基础上。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


·公司注册年检以及材料
      公司注册年检以及材料现在,经过实践证明,中小公司在开展国民经济、添加国民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减轻经济危机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国际的视点看,中小型公司已经成为了国际潮流。那么中小型公司都会关注一个疑问,即是公司注册年检,那么下文便由来解释一下相关问题 公司工商年检的内容...


·股东如何举报法人职务侵占
      可以收集证据,向单位股东会举报。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如果法人有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时,侵害了股东的利益,股东是可以控告其有侵占行为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


·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
      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可以有多位股东,也可以只有一位股东。股东们对于公司的设立有出资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股东出资额不足的情况,那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参考意义。一、公司法允许代缴出资吗?《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
      完整版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模板 设立公司,需要准备公司设立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最关键的是还需要准备公司章程。那如果公司已经设立了,部分股东想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的章程应当是怎样的呢?以下我们为您提供章...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
      外籍自然人股东分红优惠政策有吗?是有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仍然有效。即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的是适用对象仅限于...


·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电视剧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企业,如果是上市企业的话,就说明这个公司的实力是非常雄厚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确实是如此的,不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了解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融资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1...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一、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