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非法集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以是否有欠条和归还为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二、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三、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以上就是对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这个问题的介绍。可见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需要看这个人的经济能力能否偿还、借贷的用途等多方面的用途。如果只是单纯的借款,这个就属于民事借款纠纷范围。如果不不幸的遇上了非法集资,一定要及时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一、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 个人借款纠纷的还包括以下: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无处不在,而这个理论,对民间借贷活动来说同样能够适用,所以,我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避免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那么,在生活中,关于民间借贷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此外,根据实践的经验,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民间借贷的风...


·借条的法律规范格式内容是怎样的?
      借条的法律规范格式内容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一、债券是债权凭证还是债务凭证 债券则是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 债券持有者对债券发行者的要求偿付权。债券持有者与发行者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则是一种债权凭证或所有权凭证。由于债券的性质不同,债券所有权的表现形式也不同。有的债券的所有权来自于...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债务应该怎么写? 写明双方的基本的身份信息、双方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意离婚,买有共同财产,然后在协议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等问题即可。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


·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一、个人借贷纠纷诉讼该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


·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行为是非常常见的,但是民间借贷,他和银行借贷有不一样的地方,明天见到约定的利息可能比较高,银行借贷的利息都是法律所规定的,当然在民间借贷过程当中,不仅存在着利息,有的时候还有违约金,那么。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民间借贷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欠钱不还的怎么处理
      去法院起诉债务人。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