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很多大城市中的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多,其中不乏有一些炒房的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很多大城市中的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多,其中不乏有一些炒房的人故意超高房价,这样的情况下当地往往会出台一些限购政策,尤其是对一些购买二套房的人进行限制,这就衍生出了首套房、二套房等概念。一、首套房定义是什么1、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2、“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买房能否算二套主要看名下这套房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与房屋本身的属性没有关系。由于现在银行首套房的认定方式执行认贷不认房,即只要名下拥有1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4、如果购房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贷款记录,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也只能有一套被算作“首套”。而且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贷款记录,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 是“二套”。二、怎么对首套房进行界定?1、房人名下有一套已经结清贷款的住房,再次购房都将被算作首套房。2、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虽然法律方面也允许共同购房,但此时同样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究竟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两...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首先是需要区分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然后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第三人购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
      第三人只能要求买受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向开发商主张。因为第一,符合合同相对性的法理。对于连环买卖,虽然针对同一标的物,且交易彼此连续,但仍属于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法律关系,故第三人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出卖人主张权利,除非符合关于代位权的规定。第二,防止国家税收流...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一般可以延迟到疫情结束后还款,在疫情期间,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及时与银行协商延后还款期限,由此产生逾期,可以要求银行暂时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可能存在纠纷和矛盾,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一、当出租房有纠纷找谁解决?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


·转来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转来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