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开始限购了;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通知》,从3月24日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并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具体如下: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成都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最新的买房政策,目前买房主要满足: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成都限购政策2018细则是什么?
  
  
  成都限购政策2018细则主要限制条件如下: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现在各个城市都出现了限购政策,国家就是为了防止有人故意炒房,而把房价越抬越高,使真正要买房子的人负担不起,所以,在购买多套房子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一般第二套房要比第一套房的首付比例要多些。
  
  
  
  


·一般有哪些房产不能买卖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些房屋是不能买卖或者不能转让。如果购买了这样的房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无法履行,不能保证购房人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购房人对不得转让或买卖的房屋应该有所了解,千万不能购买这样的房屋。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或买卖:(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品房后如果购买者或者开发商一方想要退房,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签订退房协议来解决的。很多人对退房协议的效力都存在疑问,不知道它的效力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退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退房,...


·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适龄男女,有选择是否结婚的自由,在结婚前,欲结婚的双方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避免离婚时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我国婚姻法针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做出了规定,你是否知道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民房拆迁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在企业拆迁中,企业厂房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


·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是重中之重,双方应该协商解决。一般来说,离婚房产分割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如今很多家庭购买房产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可能在离婚的时候,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 房屋过户必...


·房屋拆迁款太低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那若拆迁农村房屋的时候要怎么补偿呢?有些时候可能被拆迁人觉得补偿的拆迁款过低了,这样的情况下又应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拆迁农村房屋要怎么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


·买房时的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证件?
      买房时的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证件?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庭矛盾也越来越常见。您再对房产进行起诉的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一份报告书。所以,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报告怎么写的问题。 关于房产纠纷...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
      不少人认为,既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加上了配偶的名字,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自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


·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呢?我们为你做解答。 一、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