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多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呢?相信有不少人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下面就让我来为您解惑。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
  
  一人有限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允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允许自然人和公司法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其滥设一人公司,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限定。
  
  2.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同时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3.坚持重要事项的书面记载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公司作出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明确一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5.履行登记注明、财务审计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由上可知,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股东唯一、法人设立唯一、严格的法定资本、登记注明财务审计等制度都是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做出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问题的解答。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一、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主要是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涉及并购标的的盈利问题,而业绩真实性...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但对其买卖股票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于上市公司的,应当同时向...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1、权属风险在建工程的权利是由土地使用权和建安工程的所有权组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划拨方式或是出让方式取得的。主要的风险有: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权属是否有纠纷、设定的土地面积是否界定清楚、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否短于贷款期限等。2、价值风险价值风险的产生...


·公司融资有哪些
      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点有哪些?公司融资主要目的就是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因为融资之后可以得到很多的资金来保障自己公司的正常运营,但是再融资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有时候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公司融资有哪些风险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1、违...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金给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
      分公司能否自行进行招投标合同?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和签合同。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分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除非相关法律或招标方有特别限定,分公司能够参与投标;如对于资格有要求,签订相关协议应以总公司名义;至...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股权变更瞬息万变,股权转让早已是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方式。在行使股权转让时如何才能正确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您最常遇见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人股权转让交税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和您一起详细的聊聊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 一、公...


·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有什么规定
      解决纠纷的方法有非常多,一般来说分为民间自主解决和官方主持解决,其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拥有最强的效力。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当中,股东可能会由于自己利益受内部董监高等影响,而提起股东直接诉讼。那么,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关于股东诉讼中的直接诉讼有什么相关规定呢?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


·关于公司股东的出资限制是什么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


·法律上规定公司股东几个人?
      法律上规定公司股东几个人?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最少1人。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