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怎么规定的?
  
  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因为首先原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也好,或者转签也好,实质上和员工始终都是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的。但是在变更转签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先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在要求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话,在这一过程当中,就需要给员工支付赔偿金,除非是因为公司的合并,是正常的合同变更,不需要赔偿。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具体条文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力补充,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解除等条款进行了细分,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具备包括哪些内容?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资料,通过下文给您做个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
      不管是什么领域的什么事想都会发生一定的争议,就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的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需要进行认定,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先申请工伤认...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
      在劳动关系中,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违约金,而有的情况下则是主张赔偿金。虽然这二者都是关于赔偿方面的,但违约金与赔偿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那究竟该如何区分违约金与赔偿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不同 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既...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国统一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作出了规定,如果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则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而作为劳动者,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自己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才能知道单位给付的加班工资是否有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一般来说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请一起在...


·休息是职工应有的待遇,职工可以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
      休息是职工应有的待遇,职工可以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休息,其中年假是职工重要的福利待遇。关于年假的天数长短和职工入职时间密切相关,入职时间在二十年以上的,可以休十五天年假。那么职工5月入职8月离职年休假是否有呢?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职工5月入职8月离...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企业承包合同是一种用来约束规定卖家和买家双方交易中对所交易的商品的价值的书面文本规定。其一是在交易中双方谈判,最后的决定和结果用合同的这种样式呈现出来。其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但是,这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企业承包合同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吗...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


·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有些用人单位是比较负责任的。但是我们也会遇到有些用人单位,在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百般推脱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要让劳动者懂得合理维权,依据鉴定的结果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