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很多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在够了首付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按揭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因为很多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在够了首付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按揭贷款然后购买房子。而此时一般申请贷款都是向银行提出的,就摇头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购房者买房子贷款要哪些材料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贷款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购房者如何办理按揭贷款
  
  (一)房屋按揭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过记者以上所述您应该对按揭有了更深的认识,并且了解了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希望按揭这把钥匙打开更多的属于你、我、他的新房之门。
  
  (二)楼宇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 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 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 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 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 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 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在无法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时候,可以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但此时银行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做出审查,就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经过审查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此时自然就无法获得房贷。至于买房子贷款要哪些材料,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分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借钱给对方时,要核实其是否有能力偿还,是否具有可抵债财产,万一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如果借款人有钱或财产,但拒不偿还,还提前转移了,可搜集其财产证据及财产转移证据的资料,然后侧重于诈骗罪向法院申...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呢?公司发行债券是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较低,相对股票而言,要求相对宽松。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是其主要的投资参考因素。而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上面就有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这几种,那么决定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哪些?下...


·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
       近几年高昂的房价让许多人买房都进入贷款行列,那么,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对于时间的限制,因为不同的银行会有不同的时间,所以并没有一致性,但是对于手续的办理肯定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办理,因为手续是有关部门强制规定的。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


·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一、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欠条,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
      民间借贷如何注销他项权证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


·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在不良网贷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任。因此,出现大学生不良网贷的事情也不能...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罚款多少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


·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