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所以为了避免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再产生各种各样的住房纠纷问题,买房之前就必须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产权方面问题注意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包括对房屋的产权问题,质量问题,合同当中的面积和房屋实际面积,以及交房时候的条件约定等这些问题都要引起足够的注意。尤其是像房屋质量和房屋的产权,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前,就要了解清楚。买房事关重大,购买之前千万要谨慎!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商品房,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了相应的购房合同之后,此时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才行。但现实中,由于房屋的性质不同,因此备案的具体操作也不太一样。那究竟该如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根...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房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不能随意的赔偿,国家制定了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根据这个标准计算每家每户应得到多少钱。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拆扦房屋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 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 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时廉租住房可以分割吗?离婚时廉租住房是不可以分割的,根据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是针对具备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有处分的权利。那么,解决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有两种办法供大...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很多当事人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对于住房面积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毕竟此时房屋的面积关系着房屋总价的数额,而房屋建筑面积则关系着自己日后可以实际使用到的面积问题。那到底现实中该如何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对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建筑面积的测算...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要注意什么?由于地区经济、人口等原因差异,因此各地区之间不少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条例正属其中。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本地人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比如遂宁市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于遂宁本地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中有哪些重点需要注...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文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规范,对于双方发生纠纷时有着关键的作用。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必须具备哪些要素?下面法律我们提供一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房其实是对于购房者而言的,作为开发商应该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此时不仅仅是交给购房者房屋钥匙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水电气表等作出验收才行。这其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避免各自的利益受到损害。对此,有人就有疑问了,这个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