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如果违反驾驶,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醉酒驾车会受到什么惩罚您并不是特别清楚。今天就告诉您在不同情形下醉驾所受到的惩罚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给您讲述在昆山醉驾的惩罚标准。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在昆山醉驾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只要违反交通规则醉酒驾车危险行驶,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对交通道路正常行驶造成影响,这种行为都会根据具体情况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还是要告诫您遵守法纪,勿要违规,珍惜生命,勿要醉驾。
  
  


·交通一死一伤无谅解书是否可以判刑
      交通一死一伤无谅解书是否可以判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刑事审判中,不管是否取得谅解书都会判刑,只不过是判刑轻重的问题。没有取得谅解也不会从重处罚,会依法处罚。二、交通事故的定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关哪里?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关哪里?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选择就近看守所羁押。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有些喝的是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鉴于上述两个差异,不能很好地界定...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


·交通事故的病假条怎么开 可以要病假工资吗
      一、交通事故的病假条怎么开交通事故病假条和普通的病假条一样,都是由正规医院的正式医生负责出具。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的,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书》.2、交通事故中提供的证明,一般要求是社保定点医院中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


·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现在人们越来越多的使用机动车来作为交通工具,但是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时,难免会发生事故。处理事故时,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些问题。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是为了方便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双方更快地达成相关权利...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在我们进行辞职的时候,有很多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进行缴纳违约金,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对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存在疑惑。那么,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违约金的标准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辞职要交合同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


·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也是常有的事,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是救人,其次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认定责任发生的主体是谁,也是后期交通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但是有时会出现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不赞同的情况,那么,当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讲述下这个问题。 一、对交通事...


·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买房后所需交纳的费?
      在很多人简单的认识中,认为买房签完合同付完房款后就没有其他费用了。其实不然,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其实还需要购房者交纳其他的税款的费用。在下文中,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以下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买房子要交哪些税。 一、买房所需缴纳的税 1、契税:房款总金额的1.5% 140平...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一般为不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