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申请量开始呈现较快速度增长,涉及专利事项的行政失误概率也随之增加。在面对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时,我们会以行政复议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当事人因为对程序的不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专利申请行政复议? ? ?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三、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基本要求与程序 ?
  
  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
  
  (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3)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例如对于驳回决定则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4)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
  
  2、申请复议应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1)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
  
  (2)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3)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书或者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具授权委托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下处理: ?
  
  
  (1)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2)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行政复议规程》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相关法律机关对于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完善,即使遇到专利行政问题也可以按照程序很好的解决。在面对专利行政处理问题的时候,依据相关法律有理有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进行权益保障程序,是我们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法律保护的范围内 法律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如果有些人对于软件这个词汇的具体概念比较难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提到生活当中您常用的淘宝,支付宝以及其他各种手机应用,这些其实都是由软件开发公司研发的软件,这样一来的话,您可能就会觉得软件也是非常浅显易懂的。如今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都是非常注重的,那么,在我国软件著作权...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无效撤销驳回的区别是主要是事由、时限以及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此外,依据...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一、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的?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1、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使用和不能分割使用两种。 (1)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指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不仅是发明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些在获得了专利权后,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年费,但是这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那么发明专利年费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必须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必须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不是必须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
      什么条件才能授予专利权?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际能够利用的特征才能授予专利权,因为只有在这种状况之下,这种专利才具有保护的价值,并且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当中也对于不能够授予专利的几种特殊的情形,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范围划线。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 ...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商标注册代理收费多少? 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关注对商标进行保护,因此都会注册商标。很多人不清楚商标注册的费用以及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接下来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内容,针对商标注册费用以及商标注册代理收费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的...


·著作权与作者权受到侵犯应该怎么起诉
      著作权与作者权受到侵犯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