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向自己的妻子实施家暴不仅会遭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另外情况严重的话,家暴的这种行为甚至已经违反刑法。而且妻子没有必要忍受家暴的这种行为,在丈夫第一次实施家暴以后,就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家暴为理由,正当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不过自己可以提前来了解一下,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对孩子成长有力的条件决定,不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平均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遇到家庭暴力七种求助方式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以下是七种求助方式:1、可找各镇(街道、园区)妇联等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可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如果女方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4、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5、如果女方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拨打110报警;6、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女方可以和丈夫离婚;7、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46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可以得知,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实际上还是按照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的。但同时婚姻法第46条当中也规定,如果丈夫对妻子存在家庭暴力的话,妻子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丈夫对自己进行精神赔偿,在处理完离婚的相关事项以后,如果有必要的话,原告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很多人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双方好聚好散,过不下去就商量着去民政局走一趟把离婚证领了也就完事了。还有一种是夫妻两没有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最后就可能要通过离婚诉讼解决了。一方准备起诉另一方离婚的,此时就需要准备一些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
      在诉讼离婚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被告不出庭的情况,而此时法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最终都是会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也有可能出现原告不到庭的情况,那一般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


·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
      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男女之间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此时建立的要么属于事实婚姻要么就是同居关系,而其中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不过有的人就在咨询,一般男女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同居多少年算事...


·一、抚养费不增加以前的怎么算?
      一、抚养费不增加以前的怎么算? 子女抚养费的增加应当由双方协商来决定,在法律上并没有以抚养费增加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这样的行为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还是需要搞清楚究竟常见的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1、转移已有银行存款;...


·一、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


·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女性在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通常情况下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因为作为母亲一般都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但是如果女方选择再婚的话是否会对法官判断哪一方对孩子有利有影响呢。如果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该做哪些准备呢。 一、女方再婚想要初婚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未婚先孕犯法吗?
      未婚先孕犯法吗?没有结婚就怀了孩子是不犯法,但如因没有结婚怀孕并生下了孩子,那么由抚养权的归属引发的协商不当等问题,就需由法院判决。因目前对未婚先孕是否违法还没有相关的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未婚先孕将会涉及到许多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落户地、孩子的教育抚养费等,用于保护女方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